就读泰安市工商中等专业学校,学生享受国家多项资助政策,总体经济负担不重。根据国家规定,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所有在校生免除学费。这意味着学生在校期间无需缴纳学费,大大减轻了家庭的经济压力。
除了免学费政策,学校还贯彻执行国家中职资助政策体系,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。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资助标准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。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其他社会资助或校内补助。
此外,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,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。学校自身也可能设立校级奖学金,对学习成绩优异、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奖励。综上所述,国家及学校的各项减免和资助政策构建了完善的保障网,确保学生不因经济原因而辍学,能够安心在校学习技能。

泰安市工商中等专业学校基础信息
建校日期:1987
院校类型:中专学校
学校地址:山东省新泰市瑞山路567号
泰安市工商中等专业学校前身是新泰市职工中专,始建于1987年,2003年5月,在新泰市职工中专基础上成立新泰市青云职业中专。2010年5月,始建于1979年的新泰市第二职业中专划归新泰市青云职业中专。2016年5月,经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,山东省教育厅备案,学校更名为泰安市工商中等专业学校。2002年10月,始建于1948年的山东省新泰师范学校成建制转隶新泰市教育培训中心;2019年9月,始建于1982年的新泰市教育培训中心转隶泰安市工商中等专业学校。
招生对象及地区
1.学院实行“阳光招生”,并按教育部规定的“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”的录取体制进行远程网上录取。贯彻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考核、择优录取的原则,公开、公正、公平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。
2.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,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。
3.招生计划以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(考试院)公布为准。
4.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,按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规定执行,我院予以认可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