辉县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拥有一支结构相对合理、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。学校师资主要包括校内专职教师和从行业企业聘请的兼职教师。专职教师多数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,其中不乏拥有丰富教学经验和实践能力的骨干教师。学校注重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,鼓励教师考取职业资格证书,参与企业实践,提升专业技能和教学水平,以使教学更贴近生产实际。
在教学质量方面,学校坚持以提升学生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核心。教学管理规范,课程设置遵循国家教学标准,同时结合地方产业需求进行动态调整。课堂教学普遍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模式,充分利用校内实训基地,加大实训课时比例,让学生在做中学、学中做。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,以赛促学、以赛促教,有效检验和提升了教学成果。此外,通过开展公开课、教学研讨、教师培训等活动,不断促进教师教学方法的改进和教学能力的提升。总体而言,学校致力于为学生提供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过硬的实操技能训练,教学质量能够满足培养中级技能型人才的基本要求。

辉县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基础信息
建校日期:1970
院校类型:中专学校
学校地址:新乡市辉县市八十亩地西800米
学校简介
辉县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前身为始建于1970年的胡桥高中,1987年由胡桥高中改为辉县市第二职业高级中学,1993年被河南省教育委员会定名为辉县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,2015年11月“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”正式挂牌。学校系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,省重点建设百所示范职业学校之一,河南省职教先进单位,辉县市职业教育中心。
学校师资力量雄厚,教学效果显著。教学楼、综合楼、办公楼、实训楼、学生公寓等基础设施齐全,拥有计算机、语言、财会模拟、导游模拟、实习餐厅、电子电器、烹饪、电气焊、建筑测量、数控、琴房、练功房等设施先进的实习室40余处。
招生要求
1、普通中专3年级学生且年满17周岁;
2、普通中专1、2年级在校生不可报考;
3、高中毕业生、中职毕业生持大专毕业证者;
4、专升本考生持大专毕业证者;
5、满足以上条件且持有二代身份证原件(一代身份证、临时身份证及户口本不可报名)。
录取规则
1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,对考生实行德、智、体全面考核,为国家公平、公正选拨人才。
2、我院录取原则: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对进档考生按总分顺序,根据专业志愿安排专业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,若愿服从专业调剂,将由学院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;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,作退档处理。
3、我院执行国家加分或降分政策,考生依照各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有关加分与降分政策投档录取。


